扬州企业法律顾问合同
公司法律顾问一般有两种,即常年法律顾问和专项法律顾问。常年法律顾问与公司签订法律顾问协议,在协议约定期限内(通常是1年以上)处理该公司所有的法律事务,这类法律顾问服务范围广、时间长,故称为常年法律顾问,专项法律顾问受公司聘用专门处理某一项法律事务,法律顾问关系待该项法律事项办理结束而结束,一般不受时间限制,故又称临时法律顾问或者短期法律顾问。公司的决策者往往对公司法务不太重视,相对于销售管理、品质管理、售后服务管理等等,法务管理往往被忽视。同时,多数公司只把法律顾问定位在打官司即诉讼方面,甚至在签订合同的时候都忽略了法律顾问的作用。其实,除了诉讼以外,法律顾问能为公司做的还是很多的,而且对公司来说还是非常重要的。天境星峰律师团队为企业提供知识产权保护建议,增强竞争力。扬州企业法律顾问合同
企业在市场经济环境中开展经营活动,可能遭遇很多风险,有些风险是企业自身不可克服、不可规避、不可预见的;有的风险可以通过自身的完善来规避,或者降低风险所带来的危害。然而经营风险难以避免,难以预见,只能通过加强企业管理来努力规避风险、化解风险、战胜风险以及提高抗风险能力,健全与完善有关规章制度,规范经营行为,把经营风险尽可能降到低点,促使企业健康发展。可以说,“企业存在一天,风险就相伴随一天”。企业家时刻提醒自己,一场应对不正确的法律风险可能使得企业立刻陷入泥潭,甚至倒闭。所谓“企业法律风险”,是指在法律实施过程中,由于行为人做出的具体法律行为不规范而导致的,与企业所期望达到的目标相违背的法律不利后果发生的可能性。舟山企业法律顾问招聘上海天境星峰律师事务所为企业提供合规审查服务,确保企业业务合规。
律师担任企业法律顾问可以采取下列方式: (一)常年法律顾问:法律事务所与企业签订以一年或一年以上的聘应协议,在协议期限内,受律师事务所指派的律师,以法律顾问的身份为企业提供协议范围内的法律服务。协议期满,法律顾问关系即终止,继续聘应的,重新签订协议。 (二)专项法律顾问:律师事务所可以与企业签订办理某一法律事项的聘应协议,该法律事项办结,法律顾问关系即终止。 律师担任企业法律顾问时,对外可称为律师,也可称为企业的法律顾问。
现实中很多企业正是在遇到法律纠纷后才考虑到对律师服务的需求,这种亡羊补牢的做法虽然一定程度上可以降低损失,但在人力和物力上的浪费已然形成,企业形象和信誉的损失更是无法估量。法律的预防功能就主要体现为律师作为企业法律顾问所从事的工作,即,通过顾问律师的法律咨询、法律宣传、法律帮助等具体工作,使聘请人的行为纳入法律轨道,从而避免纠纷、陷入讼累,进而使整个社会的活动着法制化方向发展。《律师法》第26条规定:“律师担任法律顾问的,应当为聘请人就有关法律问题提供意见,草拟、审查法律文书,代理参加诉讼,调解或者仲裁活动,办理聘请人委托的其他法律事务,维护聘请方的合法权益”。上海天境星峰律师事务所为企业提供反垄断合规培训,提升员工合规意识。
很多企业不了解法律顾问的作用,认为只要自己不惹上官司就用不着请法律顾问,这其实是一种缺乏市场经济头脑的想法,因为市场经济就是法制经济。在市场经济时代,企业不仅要与客户、供货商打交道,还要与管理部门如工商、税务、城管等打交道,不仅要对外签订合同,还须在内部建立及完善自身的规章制度,这些活动均离不开法律的支持。上海天境星峰律师事务所为各中小企业提供专业的法律顾问服务,帮助企业解决法律问题,规避企业经营过程中的法律风险。上海天境星峰律师事务所全力把控企业合规经营和法律风险、为企业保驾护航。丽水请企业法律顾问
在企业劳动法纠纷中,天境星峰律师提供法律支持,助力企业和谐解决纠纷。扬州企业法律顾问合同
走出律师是“诉讼打官司”的误区: 聘请人对律师作用的认识有时会存在误区,例如他们对律师的工作的理解通常局限于代理诉讼打官司方面(这也许正是其聘请法律顾问的初衷),同时他们也没有仔细阅读顾问合同中对律师服务范围作出的具体罗列。这种情况下需要律师主动介入,同过回访深入了解聘请人的实际情况,发掘聘方潜在的法律事务,并及时提出律师意见,从而使律师作用得到尽可能大的体现。律师潜在的服务项目能够为企业提供多方位的法律服务,主要体现在:(1)、审查、清理合同;(2)、帮助建立各项规章制度;(3)、清理聘方债权债务;(4)、对员工定期进行法制宣传教育、开展法律培训等等;(5)、提供法律、经济信息等。一个好的律师作为法律顾问,会主动不断的发掘新的法律事务,力图为企业提供更满意的服务。扬州企业法律顾问合同
上一篇: 扬州专业企业法律顾问
下一篇: 扬州企业法律顾问公司律师